文/少年维特
2月1日上报招股书申报稿。
2月9日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同时披露。
2月22日招股书预披露更新。
3月8日上发审会。
单就招股书预披露更新这个环节,以往排队上市的企业要花半年,富士康花了两周就走完了,而且证监会官方披露3月8日就上发审会。
这个速度,着实羡煞无数排队守候在大A门外静默着的公司。
实际上,早前有媒体报道称监管层对券商作出指导,包括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四个行业若有“独角兽”,立即向发行部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实行“即报即审”。
富士康一下占了三个,瞬间感觉高大上了,再加上体量不小,IPO想不快速都难啊。
不过到底富士康成色几何呢?
一直以来,富士康被人熟知的,都是“血汗工厂”“苹果代工”,跟高科技扯不上关系。
这一次,在富士康的招股书里面发现,在长达476页的招股书里,对“代工”二字讳莫如深,极力摆脱“血汗工厂”形象。只是在提及竞争对手时使用了“代工”字样,涉及到自身业务模式,采用OEM和EMS等说法。比如:
但实际上ODM和EMS都属于代工。
ODM是指自己生产,让客户去贴牌销售,算是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也正如招股书中所说的,富士康在精密模具、新产品开发、小量试产、大量量产、全球运筹及工程服务等方面都有不错的竞争力。
而EMS指在电子领域的代工,这算是富士康的大头业务。
首先来说采购
富士康主要有两种采购模式,一种是直接采购,没什么可说的,用在ODM模式;另外一种叫做Buy and Sell模式,这个就有点意思了。
招股书解释说明,Buy and Sell模式指客户向原材料供应商购买原材料后,再将原材料转卖给发行人,由原材料供应商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直接将原材料配送至发行人的采购模式。
这个意思是说,客户在采购环节就已经介入了,而且还要倒一便手,而且这个环节还不白折腾。
在普华永道给出的审计报告中,指出了四项该模式存在的风险:
这相当于客户公司不仅要占用富士康的现金流做事儿,而且还把生产过程中的损耗转嫁到富士康身上,果然在哪个行业甲方都是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