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丰巢科技依据《反垄断法》做出处罚决定,分别处以 50 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被罚 150 万。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从案件调查情况来看,三个案件违法事实都较为清楚。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在案件调查中,全面评估了集中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既考察了目标公司所在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发展趋势,也考察了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业务关联以及平台特征可能带来的影响,评估认为上述三起案件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上述三个案件的处罚可以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通过对未依法申报案件的查处,还能够促使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防止企业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阻碍创新,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阿里巴巴对此表示,“接到通知已按照要求整改”。
据了解,在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巴巴投资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股权,成为银泰商业控股股东。2018年2月,阿里巴巴投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2018年10月31日,阅文集团完成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2020年5月5日,丰巢网络以换股方式取得中邮智递100%股权。
而早在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曾召集阿里巴巴等20多家平台企业就平台竞争加剧,“二选一”问题等“垄断问题”约谈。
据悉, “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曾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而后依据《反垄断法》第 48 条、49 条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