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限制消费令是什么情况?罗永浩限制消费令回应了什么?

IT之家 中字

罗永浩限制消费令,11月3日消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09月04日对罗永浩实施限制消费令,其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

限令缘由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原告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曾发生业务往来,由原告向被告供应手机充电器。双方交易模式为:由被告向原告出具采购订单,原告生产完成后交付至被告指定处,由收货单位在名为“Smartisan送货签收单”中签章确认收货。

另查明,原告实际向被告开具总金额为3755991.6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原告起诉后,原、被告曾签订一份《债务处置协议》。该协议记载,债权人(即原告)与债务人(即被告)在原合作协议项下的合作产生债务合计3705991.6元。债务处置方案记载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1111797.48元。如债务人未按照上述付款时间如期付款,则本协议安排失效,各方仍按照原有债务情况履行。债务人同意将剩余债务2594194.12元延长付款期限3年,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到期。原告陈述被告未能按《债务处置协议》履行第一期付款义务。

一个“老赖”CEO的自白

自2018年下半年出现经营危机以来,锤子科技最多时欠了银行、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约6个亿的债务,其中包括在公司最艰难的时候,为了挽救公司,我签了个人无限责任担保的1个多亿。

按照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困难、资不抵债时,申请破产清算,然后重新创业会轻松很多。(事实上多数的连环创业者都是这么做的)但我不想这样做,因为破产清算会让很多当年帮助过我们的债权方或债权方负责人,以及我们的投资者,彻底失去希望。所以,尽管扛着6个亿的债务往前走,显然要比轻装上阵困难得多,但我也一直坚持没有让公司破产清算。

好消息是在过去的10个月里,我们已经还掉了3个亿左右的公司债务,我个人也以各种方式筹款帮公司还了其中的数千万。

这期间各家债权方一直不断的债务追讨,和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是他们合情合理合法的正当权利,无可厚非。从另一个角度,这期间公司质押股权和变更法人之类的行为,也是为了还债工作所必须的继续经营需要(比如不能坐飞机和高铁会严重影响商务工作效率),不是为了赖掉公司债务。如前所述,实际上合理合法地赖掉公司债务的最省事方法就是破产清算(这样我就只还我个人签了担保的部分就可以了),而不是成为所谓的“老赖”。

在这里向我们的债权方、投资人,以及关心锤子科技命运的朋友们表示我由衷的歉意:给大家添麻烦了,真是对不起。

最后,我会继续努力,在未来的一段时期把债务全部还完。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彻底关掉,我个人也会以“卖艺”之类的方式把债务全部还完。马克吐温和史玉柱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

当然,锤子科技也会继续做下去,未来的产品也许不能用“smartisan”品牌,也许不能用“坚果”品牌,但无论如何,锤子科技都会继续做下去。创业维艰,过程难免窘迫狼狈,但不管身上是血是汗是屎是尿,只要战士不下战场,一切都有可能……何况最后实在不行,该战士还可以“卖艺”还债^_ ^请大家放心。

锤子科技CEO罗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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