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网3月9日消息,针对交通领域存在的「滥设滥用『电子警察』」的情况,为提高交通公正执法水平,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重庆市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会长韩德云在两会期间提出建议:统一规范各地设置使用「电子警察」的标准,严格规范通过「电子警察」查处违章违法行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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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德云代表介绍,2020年,全国交通违章方面的统计结果数据显示,在全国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中,「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排在第三和第四位。
2020年全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达到了3000亿元左右,这里面有「电子警察」的大功劳。2020年,全国范围内新增了大量「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韩德云介绍,这一方面帮助高效、快速地惩处交通违章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也催生了巨大罚款数额。在这些「电子警察」的帮助下,前述的3000亿元天量交通罚款才得以成为可能,按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计算,平均每辆车的罚款超过千元。
但韩德云代表对这种天量罚款提出了疑问,他表示,「……部分地区在有关道路交通状况本身不够合理的情况下,通过滥用『电子警察』产生天量罚款收入」,有些地区故意在一些平整、空旷道路规定比较低的最高时速,或者在同一条道路上「设置多个限速限速规定且之间无缓冲地带转换、在道路畅通时改变车辆行车道设置导致压线、在路边区域一律给予停车违章处罚」等。这些不合理作法也帮助了罚款金额达到天量。
韩德云指出,一些基于「缺乏正常的违章罚款监督使用程序」的情况,使得各地交管部门越来越热衷以不同方式,「滥设滥用『电子警察』」,一方面更多的罚款,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交通管理乱象,并且引致交通执法管理腐败。一些「电子警察」的设置和使用,不仅没有有效保障交通安全,甚至一些设备的使用——比如超强闪光装置——反而给正常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也成为一些地区交管部门谋取私利的「罚款陷阱」。
基于此,韩德云表示,国家应该统一规范「电子警察」的设置和使用标准,从而限制一些地方交管部门利用「电子警察」谋取不当罚款收入的行政执法权空间。
其实日常生活中,很多驾车者都会经常看到各种《注意!XX地区新增XX处电子警察》《注意!X月X日起,这些地方将新增XX套电子警察》等提醒,一方面当然在于提醒大家安全驾驶,另一方面的潜台词也在于,请大家格外注意自己的驾驶行为,有时候稍不小心,可能就会招来罚款。
在建议国家统一规范「电子警察」的设置和使用的同时,韩德云还建议,「闯红灯、区间测速、违停等摄像头的设置地点」应当合理,且应该向社会公开,以确保这些电子监控设备符合标准、标志明显。
韩德云还指出,利用「电子警察」获得的证据作出的处罚,应该以结果为导向,同时也应该有合理的规则来纠正「不当判罚」……减少「以追求罚款为主」的执法导向和处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