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雷达财经 文|长帆 编|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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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对美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的行政处罚。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调查显示,美团对非独家合作“惩罚性”收取高佣金,普遍高于独家合作经营者5—7%左右的佣金费率,同时还收取普遍高于独家合作经营者的保底佣金。
对于处罚,美团回应称,公司诚恳接受,坚决落实,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
雷达财经注意到,目前,美团并未给数百万骑手缴纳社保,如何维护骑手权益,将成为美团需要解决的难题。
对非独家合作商户收取高佣金,163万家商户缴纳12.89亿元保证金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调查,2018—2020年,美团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收入在中国境内主要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合计服务收入中,份额分别为67.3%、69.5%、70.7%。而从平台餐饮外卖订单量看,2018—2020年,美团平台餐饮外卖订单量在中国境内主要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合计订单量中,份额分别为62.4%、64.3%、68.5%。
此外,2018—2020年,美团中国境内营业额分别为650.88亿元、973.36亿元、1147.48亿元。美团历经数轮融资,并于2018年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市值从2018年12月约3000亿元增长至2020年12月约1.8万亿元,较为强大的财力可以支持美团在相关市场及关联市场的业务扩张。
美团网络餐饮外卖平台积累了大量的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拥有海量的交易、支付、用户评价等数据。美团基于数据建立了较为高效的配送安排和调度系统,较大程度实现了运力自动化调度及资源优化配置。同时,美团研发的基于位置的算法系统可以为用户精准“画像”,提供个性化、针对性服务,并能够监测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在其他竞争性平台经营。上述财力和技术条件巩固和增强了美团的市场力量。
调查指出,截至2020年底,美团网络餐饮外卖平台的消费者日均活跃用户数2230万,且用户黏性较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形成很强的跨边网络效应和锁定效应,平台内经营者难以放弃美团平台的庞大消费者群体。美团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成为平台内经营者开展餐饮外卖交易的主要网络销售渠道。平台内经营者在美团网络餐饮外卖平台积累的数据难以迁移至其他平台。
对于美团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事实和依据,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调查,2018年以来,美团为阻碍其他竞争性平台发展,进一步提升、维持、巩固自身市场地位,滥用其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系统、全面实施“二选一”行为,阻碍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美团进行交易,并以多种措施保障行为实施。
其中,美团采取多种手段促使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战略合作伙伴优惠政策申请书》等独家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平台内经营者需要“将全部网络营销资源和精力投入美团平台”、“仅和美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不再与美团经营相同或近似的网络服务平台进行业务合作”或者“仅在美团及其旗下相关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合作”等内容,限制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以巩固自身市场地位,削弱其他竞争性平台的竞争力。
证据显示,美团为与餐饮经营者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对非独家合作经营者设置了普遍高于独家合作经营者5—7%左右的佣金费率,同时还收取普遍高于独家合作经营者的保底佣金;并视情况对独家合作经营者额外提供新店流量加权、平台补贴、优先配送、扩大配送范围、降低起送价格等方面支持。由于餐饮经营者多为中小商户,为获得较为优惠的佣金费率、保障正常盈利水平、获取更好的交易条件,只能选择与美团签订独家合作协议。
此外,美团通过对非独家合作经营者拖延上线等方式,迫使餐饮经营者签订独家合作协议。通过上述手段,美团与大量餐饮经营者签订了独家合作协议。证据表明,2018—2020年,与美团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的餐饮经营者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美团平台内全部经营者中占有较大比重,且比例逐年提高。
自2019年起,美团将餐饮经营者签订、履行独家合作协议情况纳入一线业务人员考核,通过定期考核、重点时段考核、“红黑榜”制度以及各区域自主考核等方式,要求一线业务人员全面落实公司“二选一”经营策略,并将此作为统一运营和内部管理的重要抓手。美团为遏制其他竞争性平台发展,在特定时段或区域内集中开展攻坚“战役”,将推动餐饮经营者签订、履行独家合作协议作为重要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巩固和扩大自身竞争优势。
为有效推行“二选一”策略,避免一线业务人员因“二选一”有关问题处理不当引发法律风险,美团统一制定了与餐饮经营者开展独家合作的话术口径,对一线业务人员开展全面培训;不定时检查员工话术掌握程度,并针对问题进行培训;鼓励员工分享与餐饮经营者开展独家合作的有关经验,推进“二选一”行为实施。
为督促代理商、合作商落实“二选一”策略,美团在《外卖代理商行为规范》等内部文件中明确要求代理商、合作商与头部优质商家签订独家协议,并通过配套考核措施,确保“二选一”相关策略在代理商、合作商层面同步推进。
为有效保障“二选一”实施,美团开发大数据系统,对平台内经营者上线竞争性平台进行自动监测和处罚;综合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迫使平台内经营者停止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向独家合作经营者收取保证金。
2018—2020年,与美团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缴纳保证金的平台内经营者累计163万家,保证金金额累计12.89亿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调查认为,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限制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形成锁定效应,减少自身竞争压力,不当巩固并强化自身市场力量,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削弱了网络餐饮外卖平台经营者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阻碍了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9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美团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美团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市场对美团“二选一”垄断行为诟病已久,王海曾进行实名举报
雷达财经注意到,市场对美团“二选一”行为不满已久。
早在2017年,美团外卖就曾因在浙江金华地区要求商家“二选一”,被浙江金华工商管理部门处罚了52.6万元。
2019年1月7日,媒体披露了海南美团要求商家“二选一”,涉嫌不正当竞争被举报的新闻引发多方关注。1月1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透露,海口市工商局已对运营美团外卖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3月20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团外卖在当地负责推广的飞达公司“二选一”行为罚款25万元。
2020年疫情期间亦有商户反映,美团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在去年2月21日,四川南充市火锅协会向南充市政府举报美团涉及垄断经营,举报内容包括美团要求商户与美团进行独家合作。4月10日,广东餐饮协会向美团发出联名交涉函,要求取消“独家合作限制”等垄断条款,降低外卖服务佣金等。
美团涉嫌利用垄断地位强迫商户,还曾被中国职业打假人王海举报。据王海介绍,其在帮助“美团外卖”商户维权时,发现美团外卖开展网络餐饮平台服务涉嫌进行不正当竞争,美团外卖为了与“饿了么”平台争夺市场份额,使用不正当手段竞争,强制商户对标、损害商户利益。
美团强制“二选一”的行为,得到监管层关注。今年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将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8月30日,公布了2021年第二季度业绩报告,称截至本报告日期,相关调查仍在进行,公司积极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调查。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对美团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有商户向雷达财经表示,“美团终于被罚了,期待能有更多选择。”